本人买了成都万佳永兴开发的郫都区西宸春天的一套房子,自去年初通知交房后我们发现房子有很多问题,连基本的粉刷都没做好,在验房后通知开发商整改,目前已一年有余,房子仍未整改,且未收到任何关于整改完成的通知。(违约)
2024年4月10日后,很多小区业主收到了开发商快递的《关于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告知函》,其中要求本人给成都永兴支付11.742496万元的维修资金的违约金。(违规)
本人投诉如下:
1、开发商违约不整改,已一年有余。
2、未收房是否要交维修资金。
3、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维修资金的“违约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未收房是否需要交维修资金关于你反映未收房是否要交维修资金的问题,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八条: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缴存。3、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维修资金的“违约金”关于你反映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维修资金的“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三十二条:“业主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拒不交存或续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要求业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追交。”上述情况已与您通过电话进行告知,再次感谢您对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