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郫都区 » 西宸春天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西宸春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5-01 00:09 已回复

本人买了成都万佳永兴开发的郫都区西宸春天的一套房子,自去年初通知交房后我们发现房子有很多问题,连基本的粉刷都没做好,在验房后通知开发商整改,目前已一年有余,房子仍未整改,且未收到任何关于整改完成的通知。(违约)


2024年4月10日后,很多小区业主收到了开发商快递的《关于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告知函》,其中要求本人给成都永兴支付11.742496万元的维修资金的违约金。(违规)

本人投诉如下:
1、开发商违约不整改,已一年有余。
2、未收房是否要交维修资金。
3、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维修资金的“违约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7 09:3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9 11:15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未收房是否需要交维修资金关于你反映未收房是否要交维修资金的问题,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八条: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缴存。3、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维修资金的“违约金”关于你反映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维修资金的“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三十二条:“业主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拒不交存或续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要求业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追交。”上述情况已与您通过电话进行告知,再次感谢您对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的监督。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