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0多岁了,实际的名字跟户口簿上的名字不一样 我就想把名字改过来,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改名”的问题已收悉。
经仪陇县公安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印发的《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如成年人确实需要变更姓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更名申请、征信报告、法院出具的非限高和失信证明、户籍所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后由派出所根据相关报告材料审核后决定是否能够办理,成年人变更姓名对生活可能会造成影响,改名后公安机关不会给您出具任何证明,请您确认好后再申请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