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商碧云天骄停车场收费过高,明显高于周边区域收费标准
2.停车场漏水严重,地面坑洼遍地,没有达到交付标准,更没办法达到所收费用应该有的标准,货价严重不对标。
3.开发商备案文件严重错误,小区位置位于遂州路2509号,与备案地址遂州路189号不符,可以理解为本小区未取得备案就擅自收费,请彻查相关流程人员。
希望政府部门责令开发商及物业
1.按施工标准整改停车场,达到交付标准
2.收费价格必须按照周边区域收费标准与业主达成共识。
3.以上完成后重新备案审批,在未取得准确备案审批文件之前不得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馈的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小区停车收费及相关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德商碧云天玺(天骄)地产公司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取得停车场收费备案。备案收费标准为:1.8升以下(含1.8升)每月5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1.8升以上-2.5升(含2.5升)每月6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2.5升以上每月700元(含100元车位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停车服务收费的相关事宜应由当事双方协商后签订服务合同,按约定标准执行。如果出现单方面违反约定的情况,建议当事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停车收费意见的收集,并及时反馈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将会同相关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加强该小区的指导力度,确保小区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以上情况已于5月9日15:48、16:32与您联系,您未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