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老公是成华区龙潭街道新民村村民,房屋于2018年拆迁。后2021年家中新增成员一名,此期间咨询村上什么时候可以更改新生儿协议及发放过渡费,告知由拆迁办统一通知然后进行更改。截止目前仍未有任何人通知我们更改协议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经了解到龙潭街道其他村的,比我们孩子还小的他们协议都已经更改了,且正常领取过渡费。为什么我们这边却无人过问?都是一个街道办的,为什么其他村的就能解决?是管理人员的不作为,还是政府相关人员的腐败。诉求:签订新生儿分房协议及领取相关费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龙潭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7年在新民社区广大群众强烈搬迁意愿的基础上,新民社区1-6组于2017年8月14日分别召开了社区居民户代表会议,6个居民小组均100%同意实施农民集中居住搬迁工作,龙潭街道于2017年8月底启动了新民社区土地整理农民集中居中搬迁项目。环城生态区项目内新增人员在2018年底2019年初进行过集中签约后至今尚未对2019年后新增人员暂未进行协议的签订。关于新增人员签约,对符合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对象有关问题的函》中安置政策的新增人员,龙潭街道将根据工作统筹安排进行签约,过渡费从符合安置政策之日起开始计发。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