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我通过抖音了解到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的抖音橱窗带货宣传,想要通过开通抖音橱窗赚取收益。于是在当日添加到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叶老师”的微信,该员工向我进行推销宣传,承诺开通橱窗会快速上单,赚取收益,于是通过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来的链接,我向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了999元。后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推荐我开通抖店,声称开通之后更赚钱,于是我向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批支付了共计5480元,并签署了《服务合作协议》。在此过程中,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态度差,对我的店铺不闻不问,截止到4月30日,我的店铺仍然没有任何流量和收益,这与之前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宣传的不符,我向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退款的诉求,被其拒绝,后续不再回复我消息。我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实质性的学到东西,其内容与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当初宣传时并不一致,我无法实现当初签订合同时的真实目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四川赢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期系虚假宣传、引诱消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四川问政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火南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我局工作人员电话与该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商家称可以退费10%,投诉人要求全额退费,商家明确拒绝。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三)项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建议走司法程序。且未发现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如有涉嫌欺骗、诈骗建议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以上情况与2024年5月7日10:37分多次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无法将调解结果告知与您,如有疑问请您主动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8-850966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武侯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