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关于国贸臻原小区开发商,就购房合同履行问题求助。
2024年3月24日,国贸臻原小区物业管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第十条款第五小节(附件截图),关于首层规划绿地使用权归属的部分描述内容存歧义为由,拒绝一楼业主的封窗改造,阻碍一楼业主对首层规划绿地的使用权,干涉国贸地产管理对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
求助:1.购房合同的责任履行双方,实为购房者与国贸地产管理。国贸地产交付除交付实体房屋外,首层规划绿地的使用权也按合同约定交付于一楼购房者。国贸物业管理为服务业主方,应停止对购房者首层规划绿地使用权的侵害,停止对一楼购房业主的封窗改造的侵害。2.国贸物业管理在阻碍国贸地产管理正常对购房合同的履行期间,应退回购房者同时期内的物业费。3.截止2024年4月30日,通过多次国贸地产400专线咨询与投诉,合同的履行一直未得到解决。请领导关注处理此事件,感谢!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来话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康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1、您尚未办理二次装修(封窗改造)。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办理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图纸审核)至物业中心办理。2、物业管理费是按交付通知书下发之日(3月17.18日臻原集中交付,物业费从4月1日开始算起)业主需按《物业管理条例》履行。3.其他相关问题已与您沟通好,由地产开发商客服关系部负责人出面解释和协调。
来话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第十八条款第五小节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对相关问题已与业主沟通,要求地产开发商对合同相关条款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