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事宜。
我的人事关系是在绵阳,公司代缴的五险一金也在绵阳缴纳,但我实际在泸州工作,而且我的户籍在自贡。
我想咨询的是,我在泸州商业贷款已买了一套自住房,我要如何提取在绵阳缴纳的公积金?
(ps:我在线上提交过一次提取申请,反馈说我的户籍与购房地不一致,不能提取。提取公积金必须将我的户口迁往购房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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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缴存人在异地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地址应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经电话沟通了解,您的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存在绵阳市,在泸州市购买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想咨询以泸州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目前,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或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取消户籍、社保等附加条件的政策尚未拓展范围至泸州市,仅限于成都、重庆、德阳、广元、遂宁、巴中、阿坝、山南及西宁等地,在以上行政区域外的城市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仍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经详细沟通后,得知您本人目前尚未婚配,且在绵阳市名下无自住住房。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可按照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个自然年内租房提取金额不超过2万元,可按月、按季、按年自由选择提取频次,您可通过“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零资料”专区渠道办理该业务且能够享受“零资料秒批秒办”的便利优惠,也可通过天府通办APP渠道“零资料”办理。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