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成都片区 » 龙湖九里名邸多次违法砍伐树木,破坏林业绿植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龙湖九里名邸多次违法砍伐树木,破坏林业绿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陈生问政  2024-04-30 10:52 已回复

事发2024年4月30日早上8点,在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龙湖九里名邸,发现小区内一楼绿植(一株被砍伐,一株被砍伐一半)。当即被发现并告知砍伐人员不允许继续进行违法行为,砍伐人员声称是物业领导的指令。


龙湖九里名邸物业在


现在对有关监察部门和执法部门提出以下诉求:


1. 针对2024年3月31日物业砍树的行为,对砍伐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种同种同等大小的绿植。

2. 针对2024年4月30日的砍树行为,对砍伐发起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种同种同等大小的绿植。


对以上两次树木砍伐行为的补种要求给予补种截止时间。


法律条款:

《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第七条(绿化保护)  

    住宅小区绿化应当保证建筑安全,坚持景观、生态、安全统一协调的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因素,能修剪的,不移植;能移植的,不砍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住宅小区的树木,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内的绿地,不得破坏住宅小区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九条(移植砍伐同意)  

    移植、砍伐住宅小区的树木,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

禁止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禁止破坏园林绿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造成树木损坏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处损毁乔木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灌木面积每平方米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16:2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留言在办理中,办结完后作者才可以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