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中第6.3.8条,汽车库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2.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可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室外排风口应设于建筑下风向,且远离人员活动区并宜作消声处理。
蜀道翰文府项目在设计初期未考虑设置独立的通风排风系统,在项目修建过程中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于小区中庭变更增加多处自然通风井。该做法已经严重违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中相关要求。 首先,小区中庭为重要的人员活动区域,不应设置任何通风排风口,其次,中庭四周建筑环抱,将排风装置设于中庭显然不满足建筑下风向位置要求。业主方严正要求蜀道城乡公司及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相关要求进行地下车库的通风排风装置设计,及时变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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