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农刘德富请求户籍迁回原籍的申请
首次申请:2017年1月16日
申请内容:高坪区老君派出所,申请人,刘德富,全家共6口人,户籍性质为农村居民户61号,服务处所在高坪区老君镇长生桥村三组。因本人在2008年在高坪区老君镇青岗路61号建房时,将户口转到高坪区老君镇新顺社区居委会。现为了生产生活方便,申请将户口转入原户籍高坪区老君镇长生桥村三组61号,敬请贵所办理为谢。
二次申请:2017年7月22日
申请内容:(简单摘要)向高坪区公安局老君派出所递交了刘德富关于恳求纠正户口管辖区域的申请书。
三次申请:2022年3月22日
申请内容:(简单摘要)向高坪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递交了高坪区老君街道原长生桥村村民刘德富关于恳请纠正户口管辖区域的情况反映。
四次申请:2022年5月26日
申请内容:(简单摘要)向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分局递交了粮农刘德富请求户籍迁回原籍的申请。
五次申请:2022年12月28日
申请内容:(简单摘要)向高坪公安局递交了粮农刘德富关于纠正户籍信息的再次申请及相关证明。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您反映的情况不符合受理条件。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