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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投诉越秀曦悦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30 09:25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们是成都市民,近期准备在成都购买婚房并定居。2024年4月25日,我们在置业顾问和销售经理的推荐和催促下认购了曦悦府12-1-1602号房屋,由于我们知道抵押会给我们带来重大不利风险,所以我们在认购前反复跟置业顾问和销售经理确认项目是否存在抵押情形,得到的回复都是不存在抵押情形,于是我们当场支付了5万元定金,置业顾问拿来认购协议让我们签字,我发现认购协议上写的定金金额是2万元,便问及此事,置业顾问说是合同打错了,且无法修改,另外三万元会给我们转成房款。

     2024年4月27日,我们准备签署购房协议,却被告知必须要缴纳首付款之后才能打印网签合同,由于我们是首次购房,以为这是买房的必经流程,便又支付了二十六万五千元房款。到账后,我便要求查看购房合同,置业顾问将网签合同模板拿给我,我在翻阅网签合同模板的时候才看到项目竟然存在土地抵押情形!这与我们反复跟置业顾问和销售经理确认的不存在抵押情形的情况完全相悖,且此前签署的认购协议完全没有提及抵押事项,我当即表示,由于土地存在抵押这个重大事项会严重影响我的权益,且越秀曦悦府故意隐瞒土地存在抵押这一事项,存在欺诈行为,我不能接受,要求退还我的已缴纳款项共计三十一万五千元(定金+房款)。越秀曦悦府不理会我的请求,并拒绝退款。

     越秀曦悦府故意隐瞒项目存在土地抵押这一重大事项,以致于我们缴纳了三十一万五千元(定金+房款)后才得知土地存在抵押情况,其故意欺诈行为对我们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现恳请政府帮忙介入此事,避免房地产开放商店大欺客,欺诈更多的消费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本人恳请政府为我们市民做主,帮我们拿回我们的血汗钱,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9 21:56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6日拨打了您留下的电话号码,您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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