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父母于2024年3月26日被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通过低价老年旅游团进行欺诈销售,总共购买1坛酒,每坛50斤,共50斤,每斤120元,欺诈销售金额5999元。近期又组织去参观并宣称可以继续加购为由,老年人再次签订购酒合同(新签合同未付款),总共购买2坛酒,每坛50斤,共100斤,每斤120元,预计欺诈销售金额19998元。 该公司在老年人文化成度不高,防骗意识不足,判定能力弱,容易上当受骗的前提下,并称该公司采用未来会升值、回购、免费储存、赠送免费酒等种种话术进行“诱骗销售”。
销售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
1、没有标的物酒的质量说明及相关的检测报告,也没有酒的单价及总价约定,同时老人向公司付费后没有开具正规的发票,仅仅是一张企业收据,涉嫌偷税漏税。
2、没未提及企业复购、升值、回购等具体的条款细节,只有该公司的口头承诺的收益。
希望相关政府单位对此列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1、要求该公司退还家里老人欺诈销售金额5999元。
2、近期签订购酒合同作废,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希望崇州市政府针对此类企业/事件进行严查,此类事件会对于贵市形象带来巨大负面影响,而不是简单判断企业无违法行为。
4、对该公司没开具正规的发票,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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