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燃气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投诉】燃气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9 15:24 已回复

我是居住在锦江区冻青树29号院一单元的住户。我们家人员数量没有发生改变,之前每次的燃气费用都是100块钱以内。过年居然涨到了200多。而且过年期间我们家因为单位放假回老家待了十天,在这种情况下,煤燃气还翻了倍。我在微信燃气公众号上投诉,然后工作人员联系我,他们没有合理的处理方式,就置之不管,一直不予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6 17:3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小区抄表日程为单数月9日。2023年12月我公司估收您户气量34方,气表底数3384方,燃气费74.12元;2024年2月燃气管家抄收您户气量100方,气表底数3484方,燃气费218元;2024年4月燃气管家抄收您户气量74方,气表底数3558方,燃气费161.32元。
经与您沟通,工作人员告知您上述气量气费情况。2023年12月估收气量偏少,导致2024年2月见表一同收量。用气量与用户的日常习惯、用气人口变化、用气设备使用年限及变更、环境温度以及抄表周期变更等因素有关。工作人员建议您可先自行观察用气量情况,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30日14:28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