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领导,您好。
随着“4.28新政”的实施,成都目前已经放开限购政策。
但根据2022年成都市住建局发布的《 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目前通过保障性住房换取购房资格的还得继续优惠出租和缴纳服务费。现在限购已放开,是否可以考虑取消收取服务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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