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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城区饲养大型犬只扰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9 09:52 已回复

胜利街道报国路132号附1号一单元六楼饲养大型犬只违反城区限养犬只的限养种类。在楼梯口打整处理,狗毛弄的到处飞,小便往楼下倾倒,整个单元都有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严重污染了整个单元的环境卫生;深夜和凌晨时分犬只在屋内跑动、狂叫,严重影响楼下住户的休息;希望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10 15:4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名山派出所白龙社区警务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在收到您反映问题后名山派出所白龙社区警务队民警和白龙社区工作人员马上前往该处因犬主人上班不在家,于是与犬主进行了电话联系。经询问,犬主称自己饲养的是一只金毛犬,养在胜利街道报国路132号附1号一单元六楼2号家中,平时非常注意养犬文明,从不在楼道或楼下让狗大小便,也没有在楼道里给狗处理毛发,晚上狗在家很安静不会让狗叫或者乱跑影响其他住户。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已经告知犬主待犬证办理政策落地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犬证,并做到文明养犬,不能让犬只影响楼道卫生及其他住户休息。
感谢您的留言!

峨眉山市公安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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