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空山大道一侧是一品江城小区,另一侧是农民的耕地,山林。经济困难的居民买不起地下停车场停车位,也租不起300元一月的车位。多数居民。把车停在双向十车道的到路最右边的还没有绿化的小区绿化带上。交警大队联合文峰城管经常配合小区物管公司,开发商撵压车主(拍照,罚款)。目的是逼车主去租或买车位,帮助开发商卖或租地下停车场车位。这样的结论来源于已知事实:1.这里是城乡结合部,道路特别宽敞,车辆稀少。2.开发商在摆台售车位。3.只要有居民投诉物业公司,交警,城管就上门"拜访"你:停车违规,安装的雨棚防护栏违规,罚款,拆除。
民生是大事。老百姓困难,生活不易。管理要人性化,合理化,合法化。不要滥用职权,影响党群关系!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嘉陵区阳光一品江反映问题的
回 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一品江城小区300元一月的车位。正文:音空山大道一侧......”已收悉。经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核查,现回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认真调查核实,发现你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误解,反映情况与实事不符。首先,物业收取的车位租赁费属于您与物业公司的民事纠纷问题,我局无相关处理职权;第二,阳光一品江城小区外规划有停车位且未进行收费,业主可以在此停放,但有部分业主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擅自在未规划停车位的道路边、绿化带、人行道随意停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发现违停车辆,立即联系车主,要求停放至停车位,对不听劝阻或长时间不驶离的车辆进行拖离或开罚单处罚;第三,小区内车位租售是业主与开发商民事意愿问题,我局从未以任何方式帮助物业、开发商卖车位或出租车位,你所反映的问题严重不实;第四,针对反映安装防护栏雨棚的问题,此前,我局联合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联合制定《关于遏制嘉陵区违法建设和规范房屋外立面管理的告知书》,并对你小区进行广泛宣传,其中提到,禁止城区所有小区建筑外立面安装防护栏遮雨棚,根据规定,我局执法人员拆除了部分防护栏遮雨棚,但未进行任何罚款。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支持、理解。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