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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龙潭九章物业危险施工作业,违反安全生产法
2024-04-28 15: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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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九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轨道万科物业,在从事高处、临边作业时,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存在违章作业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该行为可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无需电话回复,网络回复即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时间:2024-05-13 0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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