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需家庭,于21年2月备案购买了川发天府上城的房子,我们的贷款利率在4.2,掏空了家里的钱袋子,因为疫情影响、经济下行,本人收入锐减,实在无力支付高额房贷!现在降薪,根本无力偿还房贷了,想卖掉房子,但是我的房子拿到证才半年,根本无法交易!
现今房地产市场遇冷,国家层面也鼓励各地因地施政,之前购买的三倍熔断的楼盘,从备案到交房再到拿证,已经需要三四年时间,如果继续按照3年限售规定,我的房子只能因为无法交易而被迫法拍了!这是普通老百姓的噩梦!
放眼全国,也只有成都对于所谓三倍熔断的楼盘有出售限制,恳请相关单位酌情考虑,调整三倍熔断楼盘限售时间,比如改为备案满3年或4年,让我们外地人在成都能够扎根!真正活下去!
问政网友:
您好!您反映房屋限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印发《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房领办发〔2022〕2号)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在《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央“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精神,畅通住房流通渠道,增加市场有效供应,将住房限售规定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调整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规定,新购买的住房在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进行转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满3年也不得转让,也不得进行合同备案变更。人才公寓、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的限售规定不变。上述文件有关内容对在我市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再次转让进行了明确。针对您对我市房屋限售政策的建议,我局将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
成都市住建局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