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3月3日在泸州森腾集团公司森腾峰景东苑售房部以刷卡方式缴纳了购房订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用于预订森腾峰景东苑7幢6层1单元601号。因多种原因导致无法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本人于4.16日上交纸质申请退房,但泸州森腾集团公司拒不退还订金,现投诉如下:
1.销售涉嫌虚假宣传:签订协议前未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合同上交房日期和办证日期推迟,隐瞒楼盘是土地抵押贷款楼盘等;
2.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实际与售房人员宣传差距较大,业主对物管态度、空调安装、物业其它收费等意见较大;
3.正式合同无法续签:针对售房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和物业管理等双方几次协商不一致,达不成共识,无法续签;
4.预定协议本就无效:商品房预定协议公司未盖章(协议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售房部在4.14日知晓预定协议未盖章后立即对已方协议补章,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网民朋友:
您好!您留言的事权不在我区,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3123787咨询。谢谢您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