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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无人居住水费却一直在增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6 23:24 已回复

我家在顺庆区康路小区有一套住房,举家搬迁至外地,家里所有的闸门都关闭了的(再三确认过),至少已经4+年无人居住。2024年4月23日看到小区保安发到群里发现我家水费截止2024年4月20日已欠费471.18元,我马上登录手机APP查看水费欠费已经涨到了541+元,我立刻联系了康源水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告知会在3天内联系我一起去校表,并告知我说我们家每个月都有7-8吨用水。4月26日晚我再次联系了康源水务公司,接线员告知我已经处理了,可我及家人并未接到对方的电话,且无人告知我们处理结果,我再次查看手机app已经欠费547.2元,,所以特别想咨询一下,这500多元的水费从何而来,如果我缴纳了500多元的水费,今后是否还会产生费用,望此事可尽快得到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7 09:44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5-07 14: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中“无人居住水费却一直在增长”的帖文,我司已收悉,针对反馈内容,现回复如下:
1、经核查,您名下房产顺庆区康路小区5-2-7-1在2022年10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产生用水量167方,折算成水费493.91元,期间未缴纳水费。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用户应当依法按照《供用水合同》约定交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用户的违约责任。按《城市供用水合同》规定,用水人未按期缴纳水费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水费的0.5‰向用水人收取违约金,故产生违约金55.41元。
2、您在2024年4月23日拨打我司“供水服务热线”,要求核实水表抄表吨位,经我司人员核实抄表无误。2024年4月26日您再次拨打我司“供水服务热线”,要求核实处理。2024年4月27日我司工作人员联系您,经双方沟通2024年4月28日对水表进行检校。
3、用户遇到空置房屋产生了水费,请及时自查水表至户内龙头、管道及用水器具是否有明暗漏。属水司抄表人员工作失误所致,水司将及时作出退还水费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如经检测属于水表计量误差,水司将根据水表检定报告,进行及时纠正。房屋长期空闲不住,建议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办理报停手续或拨打我司“供水服务热线”,要求关闭表前阀。
感谢您对我司供水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用水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我司供水服务热线0817-2256789,或到和平西路24号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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