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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温江区云玺府一楼违建何时休
2024-04-26 2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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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云玺府一楼违建何时休!!!

 

尊敬的晓琳书记:

你好,我是温江区明信云玺府小区的一名业主,云玺府是温江改善楼盘,2024121号交房后,小区一楼业主开始了大规模违法违建,改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温江区执法局已认定3户业主违建并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但仍有部分一楼业主罔顾法律法规、顽固不化、顶风作案,现将一楼违法违建行为报告如下:

违法事实和适用法律条款:一楼业主违规违建行为仍未停止。自20242月以来,云玺府小区一楼业主便出现破坏房屋外立面、硬化公共空间、搭建阳台、擅自开门等违规行为,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中第二章、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及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上述行为均违反相关规定。温江区执法局已认定3户业主违建并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但部分一楼业主违法违规行为仍未停止,持续在侵害全体小区业主的权益,楼上楼下矛盾愈演愈烈:本小区仍顶风作案、违法违建的业主包括31单元102号、21单元102号、62单元102号、62单元101号、92单元101号,但至今尚无一家整改恢复到交付前的状态。

诉求及建议:一是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十二条,责令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负责,挨家挨户现场核实一楼违规行为并督促小区物业向违规业主发下整改通知书并将情况上报社区、镇街,拒不整改的研究通过采取强拆、停电停水不允许装修的方式督促其恢复。二是按照《城市规划法》相关规定,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建行为,在核实现场违法行为后督促恢复整改,拒不整改的建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冻结房屋,后期对于违法房屋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4-05-06 10:51:4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4-05-06 1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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