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我所反映的是城市管理问题是“大邑县城晋原街道子龙街原党校路段有家经营电瓶车的商户,白天长期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经营,晚上还停放大量收购的电瓶车、自行车、老年乐等废旧车辆恶意占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通行。”这个问题前期通过“12345”“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过,本来这点小事应该在县级层面就能处理的。近期问政四川平台上主管部门4月12日回复“立即进行了整改”,实际上到26日依然没有任何落实。而且所反映的问题不但没有整治,反而比原来还越来越严重。反映的废旧电瓶车占道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商家还回收了不少乱停乱放随意搁置在马路上,为了自己方便还立了一把伞。希望市领导督促主管部门言出必行,主动作为,及时对这种影响城市形象、影响居民生活违规现象进行整治。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大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核实,大邑县晋原街道子龙街存在车辆占道停车的情况,我局交警大队已安排警力至子龙街路段进行整治,将乱停乱放的车辆清理并告知驾驶员该处禁止占道停车,如来话人再次发现车辆违停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0举报或者拨打大邑县交警大队值班室(88292122)电话进行举报,我局交警大队将安排警务人员至现场处置,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蓉E行进行举报,我局交警大队将加强对该处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 上述情况已于4月30日14时与投诉人本人沟通,投诉人表示理解。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对子龙街售卖电瓶车商家进行了劝导,现场督促商家占道经营行为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将占用机动车道的电瓶车、自行车等进行清理,并要求商家以后把电瓶车有序的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位置,规范经营不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不影响周围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大邑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加大该路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市容秩序良好。
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