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4年4月21日,在青羊区百瑞一路136号西派金沙售楼部,经置业顾问介绍和参观小区已交房区域后,定购一房源,付定金10万。于次日,发现几处与描述不合问题。一、该楼栋离三环路特别近约60米,噪音声太大,与置业顾问描述离三环路有80米,不受噪音影响不符合。二、楼下有加油站,与沙盘楼下是一大片绿地不符合。三、房源正对三环路,与置业顾问描述的正对别墅区不符合。置业顾问在带我们了解楼盘以及签订认购书时,均未公示不利因素,且隐瞒不利因素,将不利因素虚假宣传为好的因素。认购书签订在售楼部虚假宣传,隐瞒事实的情况下,不应成立,且置业顾问在明知我们未了解周边情况下 催促我们签订购书 标注我们已经了解了周边情况和环境。 违规行为下售楼部和开发商却不支持退款订购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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