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繁昌4路恒大滨河左岸二期小区消防系统未备案并无消防检修记录,物业称没有消防未备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未取得竣工验收不能交房)。
反应问题:
1、我在2024年4月6日与物业沟通交房时,物业方称开发商从2024年1月通知物业进场,业主需从2024年1月进行物业费用缴纳,因为开发商成都和信大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6日已向各物业单位邮寄收房通知,但我并未收取到任何形式的收房通知还要求我缴纳物业费用。
2、我通过中国第三方房屋查验咨询服务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237处房屋质量等问题。后期与物业管家沟通整改无果后,并于4月6日,4月17日,4月25日通过成都市市长热线寻求帮助,新都区房地产管理局回复房屋在陆续整改进行中。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成为物业费用的缴纳主体。在交房前,物业费用由开发商负责缴纳;而实际收房后的次月开始,物业费用则由购房者承担。
目前我房屋的质量问题及物业管理费缴纳问题任未得到解决。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恒大滨河左岸二期由成都和信大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前期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项目停工停建,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多方协调推动项目复工复产。经努力,项目现已修建完成。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专班已督促开发企业加紧推动房屋质量问题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回应业主诉求,保障业主权益。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