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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繁昌4路恒大滨河左岸
2024-04-26 11:09:40
已回复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繁昌4路恒大滨河左岸二期小区消防系统未备案无消防检修记录,物业称没有消防未备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未取得竣工验收不能交房

反应问题:

1、202446与物业沟通交房时物业方称开发商从20241月通知物业进场,业主需20241月进行物业费用缴纳因为开发商成都和信大恒房地产有限公司20231216日已向各物业单位邮寄收房通知,但我并未收取到任何形式的收房通知还要求我缴纳物业费用。

2、我通过中国第三方房屋查验咨询服务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237处房屋质量等问题。后期与物业管家沟通整改无果后,并于46日,417日,425日通过成都市市长热线寻求帮助,新都区房地产管理局回复房屋在陆续整改进行中。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成为物业费用的缴纳主体。在交房前,物业费用由开发商负责缴纳;而实际收房后的次月开始,物业费用则由购房者承担。

目前我房屋的质量问题及物业管理费缴纳问题任未得到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
回复时间:2024-05-10 1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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