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下午,我在接完孩子放学后在二中背后市场买了排骨,回家后煮了发现排骨已经发黑还有一股臭味,最终没有给孩子吃,自己和家人吃了全部拉肚子拉一天,不敢想象如果给孩子吃会怎么样,心里很生气希望监管部门对该商家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变质食品,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万盛市场何老二猪肉摊位调查了解,该店负责人提供了猪肉的肉品品质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服务质量,并注意服务态度。
2024年4月26日11时34分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