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18:40左右,我从迎宾路高铁站出口打一两车牌为川A98169出租车到碧桂园,下车时我看见师傅没打表,然后询问车费,出乎意料司机让我支付12元车费,司机辩解他忘记打表,我开始与司机理论,司机便口出狂言,辱骂乘客,脏话连篇,最后我也未支付车费,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此事,出租司机必须给乘客道歉,我愿意支付车费,对出租车司机严惩不贷,这种伤害、欺骗、辱骂乘客的行为应该严惩。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接到您反映情况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到,我局执法部门核查当事车辆实际为川AA98169 ,中山出租公司驾驶人徐翔的行为明确违反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38条5款,依法应当受到惩处,同时执法人员向驾驶员进行了普法宣传,带领其学习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向该公司通报5.1前夕接待乘客的礼仪。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15:40致电给您,告知了处罚情况和公司处理态度,您对工作人员态度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