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地参保,异地工作人员。因病住院已做异地住院备案。住院费用能联网结算。但慢特病门诊拿药需重新备案。我在外省工作,住院地方医保说要联系参保地医保管理机构办理。我电话028-66066767。一直坐席全忙,电脑语音解决不了,一连几天都这样子,不知什么原因。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联系,您咨询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相关政策。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医保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我市门诊特殊疾病分为以下四类:(一)第一类1. 阿尔茨海默病2. 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3.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4. 精神分裂症5. 躁狂症6. 抑郁症7. 双相情感障碍8. 焦虑症9. 强迫症(二)第二类1. 高血压病2. 糖尿病3. 风湿性心脏病4. 高血压性心脏病5.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6.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7.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8. 肝硬化9. 帕金森氏病10. 硬皮病11. 地中海贫血12. 干燥综合征13. 重症肌无力14. 类风湿性关节炎(三)第三类1. 结核病2. 慢性活动性肝炎3. 甲状腺功能亢进4. 甲状腺功能减退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 青光眼(四)第四类1. 恶性肿瘤2.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3. 再生障碍性贫血4.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5. 系统性红斑狼疮6. 肾病综合征7. 慢性肾脏病8. 慢性肾脏病门诊血透9. 血友病10. 肝豆状核变性11.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12. 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如您满足上述任一病种认定标准,可到成都市内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30日13时48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