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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相关部门拆迁安置符合人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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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相关部门拆迁安置符合人员细则
2024-04-25 21:45:34
已回复
我与现任丈夫于2021年领证,老公户籍属于普兴街道金华镇岳店村(属于拆迁安置至今未得到安置),我与同年2021年12月20日将本人和小孩户籍迁至现任丈夫户籍地(因丈夫原地址属于拆迁未安置情况,户籍只能迁至普兴街道新中路)。从拆迁安置办工作人员咨询告知,因小孩属于前任所生,和现任丈夫无任何血缘关系,不属于拆迁安置人口,不能进行安置分配。因对拆迁安置政策不清楚,特向相关部门咨询求助,小孩这种情况能享受拆迁安置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
回复时间:2024-04-26 11:33:2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普兴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4-04-28 15: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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