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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黄龙九寨沟旅游,强制购物,未出行团不退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5 20:37 已回复

2024年4月13日-4月17日,在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锦江二分社购买的九寨沟黄龙4天3晚旅游,旅行社导游一再强调无购物纯玩,并声称价格优惠是因为当地政策有政策支持,所以价格优惠。并且在地接的诱导下重复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保单在官网也未能查询到。从成团出行开始,就感受到跟网上一样的套路,宣称黄龙地区海拔高,高原反应强烈,沿途大巴车停在指定的超市导游呼吁大家购买百元起步的红景天口服液、一百元一瓶抗高反饮品。在游玩完黄龙景区就开始在松潘县,拉游客在指定市场推销银器,并对未购买客户进行言语讽刺。2024年4月16日晚饭过户,与导游进行沟通,导游承认旅行社进行低价揽客,导游负责带客户购物消费进行欺诈消费者。同行的两组家庭均向购买此次行程的旅行社进行求证,并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解决措施并返回成都市区,旅行社一再拖沓并未给予解决措施,两组家庭于4月16日晚冒雨打车自费返回成都市区。另外一个合同中的成都一日游报名后因旅行社涉及欺骗欺诈所以在报名后并未参加,旅行前旅行社承诺不去可退,但在后续与旅行社人员沟通时他们态度极其恶劣并拒不退费。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于我们外地游客多一些关注,注重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希望能解决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对此相关的导游、旅行社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11:0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并督促企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做出处理。以上情况于2024年4月29日9:55向您回复,您表示知悉。区文体旅局将持续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督促其提升服务质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电话(行政咨询、调解):86514700;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电话(涉嫌违法违规投诉):6188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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