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成都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调整,涉及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拟调整后多项补助和支付标准均有所提高。
去年12月中旬征求意见,至今已经过去了4个月了,请问新政策到底多久才能发布正式文件并实施?
早一天实施,就有更多的人能享受到政策的福利,减轻参保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赵先生:您好。您所关注的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政策制定事宜,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文件,目前我局已按要求报省医保局批复同意,并于4月底印发。感谢您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关心与支持。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6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