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相关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没有收到任何执行短信 直接冻结了我的银行卡 四川人民法院官网都查不到这个案件就冻结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市民: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我们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电话与你进行沟通,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你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查,你系我院执行案件(2024)川0623执194号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23)庆仲网裁字第B90号仲裁裁决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对你财产进行冻结。我院对你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此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我们法院需要先冻结被申请人的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冻结后再通知被申请人,因此相关的冻结文书会晚一些送达。你相关问题解答如下:1、我院在立案执行前已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与你联系予以告知,且可以出具当时的致电记录(2024年1月4日10:38,致电未接);此案件已处于强制执行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院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你的案件属于仲裁执行案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以查询。我院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与你电话进行沟通,告知你相关信息,经核实,申请执行人同意待你还入第一期后再按照你的诉求向法院递交材料解除你的账户执行措施。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26日与你沟通,如你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 0838723990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