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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邛崃一单位漏缴员工保险,请求依法补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5 13:29 已回复

     由于本人现单位需要员工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遂发现本人于邛崃市强项中学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工作期间社保未缴纳,请求邛崃市社保部门督促邛崃市强项中学及时补缴,以便于本人现单位开展工作。附件为本人该时间段工资流水与社保缴费明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8 09:41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所在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的问题,根据社保稽核业务流程要求,当事人在举报投诉时,需提供身份证和能够证明其与被举报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例如劳动合同和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原件等)。
邛崃市社保局已于2024年4月25日联系单位经办人,并告知单位您的诉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单位经办人表示将尽快核实情况,并积极配合为您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相关事宜。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能够证明您与被举报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到社保局稽核科进行投诉登记。社保局将进一步跟进及处理您的诉求,如有疑问,请详询邛崃市社保局稽核科:028-88797809。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5日15:1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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