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问:雍河湾小区是否具备四川省物管条例第24条召开业主的条件,开发商是否按照25条缴纳费用并且提出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
回复单位: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0 10:5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雍河湾小区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调查后,现回复如下: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业委会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和协调。小龙街道办事处电话:0817-3547958。已于2024年4月10日11时0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情况。
我的评价:十分不满意,原因:我知道业委会成立需要街道来回复,关键是该问题不该由你房管局回复,你回复个啥?绕老百姓完呢?
请相关部门,给予第一次问的问题给予正面回复。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映“雍河湾小区是否具备四川省物管条例第24条召开业主的条件”的相关留言,我办已收悉。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雍河湾小区房屋总套数为1893套,首套房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不足两年;二、截止目前,共交付房屋套数为871套,交付的房屋套数和专有部分面积均未达百分之五十。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此小区目前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
感谢您的参与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小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