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89号大院,有住户在小区内养鸡。公鸡半夜六点多开始打鸣,经常持续到早上九点,严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城区内小区不准养鸡,成都市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外,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调查:经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目前已联系相关养鸡业主尽快将鸡处理,并提醒其之后不得在小区内饲养活禽。
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26日16:30、16:40、16:50与您电话联系,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83331938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