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来收费,说是物业委托收取楼梯照明费用,第一次听说这个费用?还不开发票,也没有委托证明,我还以为是诈骗团伙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簇锦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社区表示该小区为安置房,物业未收取安置户的物业费,故公区照明用电历来均是每户均摊,该情况属于安置户业主自发组织、自愿缴纳。
如您再次咨询此类问题,请直接拨打簇锦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85023728联系,我办将立即进行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9日14时,与您电话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
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