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区中和街道有自购房,房产所有人为需入学孩子爷爷奶奶,因不满足落户条件,故孩子户籍在资阳老家,监护人办理了住居证,孩子母亲工作地址一直在高新区天府四街,公司之前签的合同一直是外地公司,但是社保一直买的是高新区的社保,2月份变更合同后,公司注册地址为温江区,从今年2月起社保变更为温江区,已产生2个月温江区社保,孩子马上上小学,是没有办法在高新区入学了吗?请问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好,2024年成都高新区《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办理须知随迁子女入学的适用对象为:在成都高新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您的就业单位为温江区不在5+2区域内,因此无法办理随迁子女入学。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9日13时29分两次致电您,电话无人接听,如有其他问题反映,请致电高新区教育文体局028-8533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