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爷爷于2021年6月11日跟其战友一起跟随低价旅游团前往成都旅游,途中被带往金盆地参观酒厂,金盆地工作人员对参观老人进行各种宣讲,表示种酒可以不断升值,并且在宣讲过程中口头承诺,种酒三年后可帮忙高价卖出,或者退还种酒金额,同时表示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子女,诱导我爷爷种酒3坛,共计17997元,且购酒合同简陋,收款后只有收据,无正规发票,马上三年种酒期到,多次联系公司经理,经理拒不承认可以退还种酒金额,爷爷去年生病,如今行走都困难。恳请领导及崇州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让该企业能够退还费用。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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