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投集团当初以人才公寓的形式将其下高投锦悦府以商品房的形式售卖给成都高新区人才,而后继续顺销。目前临近交房业主发现“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上明确高投锦悦府系“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而根据前述,保障性住房上不得上市交易的。
请问成都高投将原本是“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锦悦府作为商品房售卖给人才,这是否合法合规,业主的权益谁来保障!!!!!!业主要求退房!!!!请相关领导引起重视,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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