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E行举报闯红灯违法视频,两次被郫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驳回,告知拍摄视频时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驳回了举报视频,第二次再次举报本视频,并备注了拍摄时情况,我骑车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看到有车闯红灯,就拿出手机拍摄,在拍摄期间是停着拍摄的,并不是边骑车边拍摄。结果还是被告知审核不通过,说我拍摄时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我希望他们能明确告知我,我在拍摄时存在什么交通违法行为。不能选择性执法啊,闯红灯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蓉e行举报交通违法均按照电子警察程序进行审核交通违法证据,若审核不通过也有相关回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