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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小区一楼住户违建占用公共区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4 10:48 已回复

我是浅水半岛A区业主,小区2栋2单元1楼住户(紧挨物业办公室)装修违建占用了小区公共区域,反应给物管公司,物管说他们管不了,后只撤掉了围起的2个门,围起的其他公共区域现在一直还没有进一步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府青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6 16:5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府青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在的浅水半岛一期小区为商品房物业管理小区,小区日常管理和维护由物业、小区业委会负责。关于小区2栋2单元侵占公共区域事宜,经现场查勘,府青路街办已协调综合执法办、民生服务办、约小区物业、业委会等共同推进小区“私搭乱建”的整治工作,因当前,您小区正在进行罢免物业的相关法律程序,导致整治工作滞后,现经多部门联合约谈涉事业主,小区2栋2单元1楼业主答应5月之内完成拆除。后期,府青路街道办事处期望业委会积极履职,会同物业做好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切实保障小区和谐稳定,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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