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投锦悦府销售合同为《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图1所示)其中约定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而卖方开具收据项目名称为新川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图2所示)。
同时,该项目外围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显示工程名称为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另外,高投集团在问政四川平台中明确回复“项目用地性质及房屋用途从未发生变更。”(详见名为【城建 投诉】人才公寓“锦悦府”开发商不作为 2024-01-04 问政(图4))
请问该项目土地规划性质到底是什么?如为住宅用地,请重开收据并修正永久性标示牌。如为租赁用房,那么请有关部门介入后续退房及赔偿流程?
您好!您的诉求已转交责任单位核实和处理。待责任单位办理完毕后,我们将对您的诉求进行正式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房屋性质”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建设的锦悦府项目。
本项目土地性质为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系公司依法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5686号】、【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5701号】,并已在项目售楼部进行公示,登记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期为住宅70年。项目土地获取、报规报建、方案设计及建设施工等程序均合法合规,项目用地性质及房屋用途从未发生变更。项目按照人才公寓进行设计建设,并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进行租售。业主所购商品住宅分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项目未售房屋不会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销售或使用。
公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30日14时40分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