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投锦悦府销售合同为《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图1所示)其中约定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而卖方开具收据项目名称为新川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图2所示)。
同时,该项目外围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显示工程名称为成都高新南区(新川片区)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另外,高投集团在问政四川平台中明确回复“项目用地性质及房屋用途从未发生变更。”(详见名为【城建 投诉】人才公寓“锦悦府”开发商不作为 2024-01-04 问政(图4))
请问该项目土地规划性质到底是什么?如为住宅用地,请重开收据并修正永久性标示牌。如为租赁用房,那么请有关部门介入后续退房及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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