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晚上好,我是沿滩区仙市镇坳店村3组村民,我家女儿于2024年4月14日出生,我在4月18日正常给我女儿上户口于我户口簿名下,上户口时,已和派出所人员再三确认户籍为我村农村人员户籍性质;现特就我女儿申请获得集体土地中个人部分的资质及办理流程等向领导请示,请领导明示,谢谢。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由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经了解,原洞山6组(后坳店3组)于2017年全部被征得土地,所有村民户口性质均转为农转非性质,您户被征得所有土地,并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户口性质转为非农业人口,您户被告知前往办理户口性质转变,但您未前往办理,现不存在土地可以分配,也不存在您女儿因你户口为农业户口(未办理转为非农业人口)而登记为农村人员户籍性质,从而可获得土地个人部分的资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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