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阳光物业减少成本,员工匹配不够态度恶劣。
我是碧水长滩业主,第一:我小区楼栋管家(宿管工作人员)配置未按照《宜宾市翠屏区普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执行,按照标准最多一栋楼就应该匹配一个管家,但是现实是一个管家配置4栋左右,严重超过标准,导致服务质量以及态度极差。要求对为按照规定执行得物业进行整改通知,并进行处罚,诚信评分记录在档。
第二:该小区物业管家长期工作懈怠,态度恶劣,对于业主提出来得问题长期使用怼的方式解决,不做实事,并未按照《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和传达服务标准!!公司投诉处理规范和员工手册形同虚设,全部是纸上谈兵,现实确态度恶劣不按照流程处理投诉!!!
第三,物业拒绝公示客户满意度报告,一直未公示,满意度调查并不全面,全部作假走过场,未按照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宜宾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未规定“一栋楼匹配一个管家”。如您需要了解满意度调查情况,可前往物业服务中心查阅调查资料。关于您反映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我中心将督促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强人员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