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蓝润城小区,先是延期1年未竣工就匆匆交付,交付后开发商大产权没办理,所以家庭产权一直无法办理,小区内人心惶惶,业主们都走投无路了?请政府领导替我们做主,切实解决小区产权问题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规自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因不动产登记为依申请登记,该小区暂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开发企业应在完成首次登记后,与您共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若开发企业怠于履行义务,未按购房合同约定配合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