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龙泉驿区大面街道云立方小区的业主,物业本着小区电瓶车数量多,原有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已无法满足,将原有的地下停车场改建到地面,其具体做法让业主抗议!
在不询问小区业主的情况下,通过不合理的投票方式让我们投票,物业直接说大概率建在我们地面住宅8、9、10栋(距离楼栋位置不足5米)的位置,我们明确表达否定该意见,物业仍执意让我们投票,投票选项难道不是考虑地下还是地面,在者具体停放哪里不应该投票表决吗?直接表达建在我们8、9、10栋背后。
我们认为,不管物业公司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违背以下几点:
1、违规占用小区的消防通道。
2、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夏天地表温度较高车子容易发生自燃现象,8.9.10栋临近两个幼儿园车子出入对小孩子玩耍存在不安全因素,8.9.10栋处于风口位置,一旦着火,居民楼损失惨重。
3、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一旦建成,人车将不分流,危险程度大幅度提高;
4、事关我们三栋的利益却让全小区投票,并且物业有引导投票的行为,投票方式不合理,对我们三栋非常不友好,没有多个选项备选,直接敲定此方案,况且这三栋居民极力表达诉求,物业仍未发声;
5、非机动车停车区规划停放在小区里面,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小区(外卖、搭乘地铁13号线的附近小区人员等等)都会导致成为开放式小区,住宅安全、财产得不到安全保障;
6、此处搭蓬严重影响该小区的品质。
7、还有物业搞得投票,有三个事项,一个修地面非机动车停车棚,一个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一个重新修建大门,只要同意任意一项,就必须要选同意自己授权给所谓7-9个代表,那等于他们可以代表我决定那三个事项的事情,这个不合理,而且那所谓几个代表也不知道是哪里的代表,凭什么代表我们呢,又不是选出来的人民代表。
希望领导能为我们做主,谢谢领导!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大面街道办事处已对接云立方小区物业,据了解,小区内正就修建非机动车停放区等事项进行投票。1.本次投票只是对事项进行表决,若修建非机动车停放区的事项投票通过,会请设计公司设计具体建设方案,以保障其安全性;2.公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其用途应由广大业主共同表决;3.成立临时工作组,是为了对对各事项的建设方案、采购方案进行决策。您若觉得不合理,也可投反对票或弃权票4.我办督促物业在非机动车停车区修建好之前的过渡期内,要加强管理,严抓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问题,加强巡查,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大面街道于2024年4月25日15:35电话告知您以上内容,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