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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中房红枫岭三期一号门旁至路口摊贩占道经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2 23:30 已回复

中房红枫岭三期一号门旁至路口摊贩占道经营,导致多项问题对居民居住环境影响严重。
1.交通堵塞。来往车辆频繁鸣笛至夜间不休;绕环城路内禁止鸣笛的规定形同虚设,举报投诉没有鸣笛这一项。
2.路面脏乱,垃圾随处可见、人行道上摆放多个泔水桶,恶臭不止;
3.已形成“闹事环境”导致时不时会有卖唱人员在小区楼下的路面开着音响高声进行卖唱至晚间,严重扰民,在居民投诉、报警的情况下,物业、城管、街道甚至派出所均互相推诿,说自己无执法权。
4.小区居民就以上问题多次向社区、街道甚至12345反映,至今逾1年仍无任何改变。
5.街道对于居民提出的打阻碍桩、立禁止标语等管理措施均不接受,每每均是居民被吵到不行投诉以后,仅以“已派人处理”回复敷衍了事,要么就是以“无执法权”推诿。不见任何治理行为。

希望小区前不要像菜市场一样吵嚷脏乱,还我们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4 16:09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路段住宅区密集,底层商业发达,故时常有车辆临停导致后车无法通行鸣笛等情况,属地分局将持续强化对以上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大乱停放处罚力度,保持良好交通秩序。保障周边居民深夜时段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跳蹬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5 11:0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跳蹬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跳蹬河办事处执法中队近期对该区域流动商贩占道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要求该路段的守点巡线人员加强值守、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止。以上处理情况跳蹬河街办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24日11:34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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