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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现役军人小孩上小学优惠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2 19:43 已回复

我是现役军人,妻子和孩子户口在红牌楼北街,孩子25年9月要上小学,按划分片区我们是分在红牌楼小学,我想咨询一下,现役军人孩子上小学有没有什么优待政策,能不能分配到教学质量相对较好的学校,我们心仪的学校是龙江路小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5 09:33

留言人: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5 14:48

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小学入学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成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三等战功(含)和二等功(含)以上奖励,或二级(含)以上表彰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废军人的子女,可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部队驻地、父母居住地其中一地所在地区市(县)提出入学申请,由相应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军人子女申请义务教育优待的,应持户籍证明(首页、父母页和子女页)、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须提供)、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由部队营房和纪检部门盖章的部队公房居住证明)、军人证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优待资格审查认定函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每年4月28日前向申请入学地区(市)县人民武装部提交申请。
上述情况已于2024年4月25日11:12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武侯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8-85061586。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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